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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成立平武县城市建设局内设档案管理员1名。1984年1月改为平武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档案管理正式归局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由1人专门负责,设有专用档案室,将收集到的文书档案、城建档案分类规范管理;1998年5月至8月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对档案进行科学组卷、规范案卷后,11月经省档案达标验收组综合考核,达到了省二级标准。目前,文书档案累计600多卷,城建档案900多卷。在原有馆室设备的基础,又配备了微机、复印机等现代管理工具。
1、收集整理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文字材料。 2、保管建设系统各专业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收集整理、保存城镇房屋产籍产权档案。 4、保存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资料,局机关文书档案。 5、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