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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接收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全过程负责。
2、接收零散档案材料进馆,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档案进馆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馆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送交整理室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并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核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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