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职责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事项的批复》(绵编发[2012]18号)精神,绵阳市城建档案馆第一名称变更为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挂绵阳市城建档案馆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职责任务保持不变。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在市住建局的领导和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应当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我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三)对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审查、验收。
(四)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违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查处。
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职责
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代表市政府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相关档案,是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保管和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收和保管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接收进馆的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积极提供利用服务。
(三)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的需要,开展编研工作。
(四)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开展专项验收。
(五)开展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把城建档案馆建成城建档案、资料的储存、咨询、交流、服务中心。
(六)负责建筑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传递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