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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内容
根据绵建局发〔2018〕53号文件—《绵阳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2019年3月1日起,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民建工程都应形成必要的声像档案,并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包括工程照片和工程资料片,随工程项目施工同步拍摄完成,务求记录真实,内容完整、整理规范。
以建设工程项目中所包含的单位工程为拍摄单元,记录每个单位工程各施工阶段的施工场面、节点工艺、关键部位、隐蔽处理、竣工面貌。拍摄收集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内容》。涉及项目整体或多个单位工程共用部分的(原址原貌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拍摄。
二、照片的拍摄与整理
1、提交反映建设过程具有代表性的代表性照片(请参照工程声像档案拍摄表中内容选择),同角度同场景同内容的照片只能选用一张,不得重复。
2、照片应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设定为大尺寸、高质量的JPEG照片格式,分辨率不得小于1000万有效像素。
3、照片拍摄时应注意主题明确,画面清新,色彩还原准确,多角度,被摄主体不应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4、照片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5、收集拍摄的原始照片应以文件夹形式整理保存,要求如下:
(1)、创建名为“XXX工程照片档案”文件夹,作为该工程照片的整理集合;投资500 -2000万元的工程,移交不少于10—30张工程照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移交不少于30张工程照片。
(2)、文件夹内,各自创建若干个名为“拍摄日期_内容事件(拍摄者:XXX)”的子文件夹,如“20190213_1#楼3层消防水管施工(拍摄者:XX)”、“20190213_1#楼东侧外墙保温板施工(拍摄者:XX)”等。
(3)、内容涉及项目整体或多个单位工程共用部分的,命名时须准确标注其对应的事件范围,如“20190213_2#-5#楼基础承台浇筑(拍摄者:XX)”、“20190213_XXX项目整体俯瞰(拍摄者:XX)”等。
三、视频拍摄与制作
1、视频应采用专业设备拍摄,尺寸不得低于1280×720像素,帧速率25帧/秒,应用标准PAL制式和MPEG-2、MPEG-4、MOV或AVI等主流格式。
2、视频应声音、画面清晰、图像稳定、色彩真实,体现主题内容和主要人物,多角度,多景别,以固镜头为主,单个镜头拍摄时长10-20秒。
3、视频须在全部拍摄结束后编辑制作成工程简介资料片,用以描述工程概况及建设过程。资料片应内容真实、完整,逻辑清晰,并配以片头标题和解说,重点部位和重点工艺应配上字幕,根据工程规模,片长为8-15分钟。
4、资料片视频画面不得作后期技术处理,编码格式HD H.264 MPEG-4 AVC VIDEO或HD H264 QUICKTIME VIDEO、尺寸1280×720像素,帧速率25帧/秒,总比特率不低于25mbps。
四、验收与报送
1、建设单位应将声像档案(电子版)与纸质档案一并报城建档案馆,声像档案由声像科负责审查。
2、声像科在受理报送声像档案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声像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声像移交城建档案馆声像科,(5寸冲印照片一套、照片电子版一套、工程资料片电子版一套,以数据DVD光盘形式归档),并由业务指导科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2019.02